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 电话:15308086818
  • 邮箱:824204777@qq.com
  • 联系人:吴老师 熊老师
  •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46号天紫界写字楼2410室

考试资讯当前位置:首页>> > 消防工程师 > 考试资讯 > 正文

消防工程师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吴老师 来源:西南鲁班培训 日期:2015-05-04 16:09:43 人气:0 

三、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17.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到哪里购买?

答: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印刷出版,其出版发行联系工作由中国消防协会负责。凡是报名参加西南鲁班培训考前培训班的,我们免费赠送教材。

18.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与二级资格考试是否使用同一套辅导教材?公安部消防局是否编写考试模拟试题等其他复习参考资料?

答:《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是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命题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仅供考生学习参考。目前,公安部消防局只编写了一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全套共三册,分别是《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教材没有分级,参加一、二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均可使用。除注册消防工程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外,目前公安部消防局没有编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模拟试题等其他参考资料。

19.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部分内容与现行规范不一致,学习时以教材为准还是以现行规范为准?

答:因考虑到教材的使用周期,加之现行规范不断修改更新,有些与现行规范有不一致的地方,学习时请以现行标准规范规定为准。资格考试命题将按照命题截止时间前发布实施的现行技术规范为依据。


四、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的其它问题

20.注册消防工程师主要从事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注册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或单位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活动。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主要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取得了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就能以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吗?

答: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只是执业的前提条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还应当受聘于一家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注册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执业。

22.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有有效期吗?

答:《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没有规定。

   友情提示: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致电咨询西南鲁班培训客服热线:400-018-9418